2011年8月11日,BreadTalk 面包新语向媒体公告,解除与青岛面包新语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
2007年3月21日上海新语面包食品有限公司与青岛面包新语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特许经营合同》, 我们对在青岛市场的发展寄予厚望。然而,4年来青岛面包新语一再违反特许经营合同,同时还给“BreadTalk 面包新语”的品牌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青岛面包新语的违约行为和违约事项如下:
一、数次使用过期食品原料
我司加盟部门在数次例行检查中均发现青岛加盟店使用过期原料。 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同时也严重违反了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第三十六条“食品质量控制”的相关规定,给“BreadTalk 面包新语”品牌带来巨大风险.
二、违反《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以欺骗, 隐瞒等手段,擅自转许可,利用“BreadTalk 面包新语”品牌谋取非法利益
在未经我司允许的情况下,擅自转许可给第三方使用“BreadTalk 面包新语”品牌,并收取费用。引发对方将其诉至法院,同时将我司作为共同被告牵扯进来。该行为属严重违约,并且给我司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
此外由于青岛面包新语非法向第三方授权”烟台地区”特许经营权而产生的经营合同纠纷案件,在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生效后,由于其未履行判决义务,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导致我司的银行存款131万余元在2009年12月1日被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冻结,直到2010年2月26日才被解除冻结。
三、多次拖欠特许权管理费、货款.
截止2011年7月31日,拖欠我司货款及特许管理费人民币141708.56元。
四、青岛面包新语未按照《特许经营合同》的约定事先取得我司的审核确认(包括场地的选择和店面的装修)的前提下,擅自开设新店
青岛家乐福店 青岛万达店 青岛福泰广场店
五、违反合同约定,擅自使用非我司所供应的“控制项目”中所列的原辅料
青岛面包新语自2010年1月13日向我司购买《特许经营合同》中约定的属“控制项目”的原辅料后,至2011 年1月期间再未订购原辅料,但是其所开设的加盟店却仍在营业。
基于以上青岛面包新语的多项违规做法,我司在多次警告无效的情况下,出于品牌持有方保护自身品牌,维护消费者权益的立场,我们做出了与青岛面包新语食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终止特许经营合约的决定。
今天是2011年8月11号,距离我司2011年7月1日发布正式解约函件给青岛加盟商已超过协议约定提前30天通知期限,基于目前青岛加盟商仍然使用BreadTalk面包新语品牌在青岛继续经营,故我司将向法院提报诉讼,用法律的途径来捍卫品牌,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我司合法权益。此外为保护消费者利益,我司许可青岛面包新语海信店清场日期延至2011年8月15日,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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