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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Ⅱ男装终端形象支持政策
1、为了加快网络拓展、提升品牌形象、减少投资风险、降低经营成本,特制定本政策。
2、本政策只适用于各授权加盟代理总店、展示厅以及旗舰店、专卖店和专柜。
3、本政策适用于2011-2012合同年度,自2011年4月1日起,至公司新一代支持政策出台期间所申报批准的任何符合要求的新开店及改装终端。
4、终端经营时间必须足贰年,如中途停止营业公司不给予任何支持。取得支持的时间以最终批准时间为准。
5、本文所指货架、道具是指广州市巴比伦服饰有限公司确认并提供的货架及道具。
6、各销售终端及展厅、旗舰店、专卖店,专柜必须使用指定的货架及道具。
7、各店选定地址后必须将准确的平面图传真至广州市巴比伦服饰有限公司,由公司设计货架陈列及装修方案,并制作平面图、三维效果图及其他必须
的设计图,经双方沟通并签字后,在约定时间提供所需货架及道具。
8、货架及道具的运输由广州市巴比伦服饰有限公司代办,所产生的费用及风险由各代理商、加盟商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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