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租赁办公场地的关联交易公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交易概述
1、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公司拟租赁上海华营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营实业”)拥有的一栋物业用于公司总部办公经营,租赁期限5年。该物业位于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588号,租赁交易标的为虹口区东大名路588号2号楼地下一层到6层及130个车位,建筑面积13289.73平方米(不包含车位)。
2、华营实业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服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服投资”)的全资子公司,该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本事项尚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公司将会在股东大会批准后与相关的关联方签署租赁协议,租赁期限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计算。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上海华营实业有限公司(其前身为“上海华营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1月13日,注册资本18,100万元,注册地址为上海市丰镇路806号3幢322室。其经营范围为:销售工艺礼品,日用百货,文化办公用品,机械设备,木制品,五金交电,电子产品,通信设备(除卫星地面接收装置);实业投资,物业管理,会务服务,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对公司的影响
未来十年,我国服饰市场将保持继续快速稳定的增长,服饰消费的个性化和品牌化特征将日益突出,加强品牌建设、实施多品牌战略成为公司未来发展的核心战略。而公司目前办公地址位于远离市区的康桥东路,不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精英加盟公司,不利于留住人才,同时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及业务办理多有不便,已经无法满足公司品牌扩张和品牌提升的需求,无法适应公司创新发展的需要。
本次交易的租赁标的位于虹口区,拥有北外滩良好的区位优势,有利于公司解决上述问题,满足公司创新发展的需要,促进公司持续发展壮大。
同时,本次交易租赁标的面积可以满足公司将多品牌架构下设计、管理、营销等团队为主体,公共职能部门联合入驻的要求,从而充分发挥共享服务中心的职能,实现高效、集约化管理,使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有效应对和支撑未来新品牌的不断诞生和发展。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将采用市场公允价格,根据北京中同华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同华评报字(2013)第045号《资产评估报告书》,确定本次租赁的租金价格为2200万元/年。
五、董事会审议程序
本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周成建先生、周文武先生回避表决。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王石先生、吕红兵先生、薛云奎先生在董事会表决前对这一事项进行了事先了解,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交易将有利于解决公司因现有总部离市区较远而造成的不利于吸引更多高素质的人才精英加盟公司,不利于留住人才,与相关部门的工作沟通及业务办理多有不便等问题。本次关联交易以促进公司发展为目的,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壮大,并且按市场价格定价,定价依据充分,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董事会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关联交易累计情况
除本关联交易外,本公司与华营实业未实际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加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定价遵循了公允、合理原则,未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备查文件
(一)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签字的独立意见
(三)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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