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PUMA”(彪马)是世界知名运动品牌。日前,“PUMA”公司以未经授权销售假冒、仿冒“PUMA”商品构成商标侵权为由,将台州15家大型商场、超市告上法庭。
因为已经搜集了完整详细的证据,这家公司稳操胜券,而这些台州的大商场们只能乖乖交上数额不菲的罚金。
“PUMA”台州“潜伏”2个月
为了在台州调查取证,“PUMA”公司雇了不少人在台州的9个县(市、区)卧底了近2个月,对当地的各大商场和超市进行了暗查与取证。
这些受委托的“卧底”伪装成“顾客甲乙丙丁”,来到大商场中,佯装购物,实际上直奔服饰区,专门寻找“PUMA”牌子的东西。
在这近2个月的分批调查取证中,“PUMA”公司在15家商场中先后调取到了衣服、鞋子、帽子、背包等“李鬼PUMA”。待证据确凿后,一并将这15家大商场告上了法庭。
在接到传票后,不少商场的经理可把肠子都悔青了。“卖一个假‘PUMA’运动衫,售价48元,仅赚了10元,这回却要赔好几万,这真是血的教训啊!”椒江区某商场的负责人就郁闷得捶胸顿足,到现在他才知道,原来3月中旬的一天里,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他将冒牌运动衫卖给了“PUMA”公司派来的卧底。“当时看到有几个人买了不少这个品牌的东西,以为他们都是这个牌子的忠实粉丝。”但他哪里想到,笑脸相迎换来的却是冰冷的传票和无可抗拒的罚款。
15家大商场齐吃侵权官司
搜集完证据之后,德国“PUMA”公司开始上告法庭。台州这15家大商场于是在1个月前先后收到了法院寄送来的传票。
9月9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开始对此案进行公开审理。最后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的其中14家商场、超市在法庭的主持下,达成和解。
经过法官的调解,其中14家商场、超市承认商标侵权行为,并赔偿了德国“PUMA”公司1.5万至3万元不等的经济损失,并保证今后不再发生侵犯“PUMA”商标的行为。
而另一家超市也表示,因其公司有多家门店可能被起诉,希望庭后继续和原告进行调解争取一揽子解决。
“PVMA”来仿“PUMA”就是侵权
记者获悉,台州工商部门已经查处了当地不少生产山寨名牌的企业,这些企业除了生产完全仿真的产品外,更多地是生产一些商标近似的产品。
就拿“彪马”这个品牌打比方,最明显的跳豹图形会被一只飞奔的狗、猫,甚至兔子代替;而具有代表性的大写“PUMA”英文单词则被变成小写的“puma”,或者“PVMA”、“PAMA”等等近似的代词,经过处理以后,粗看几眼,还真不容易分辨出来。
“这样做当然是侵权!”审理此案的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葛法官解释,在商标法里,除了对注册商标的完全模仿之外,像那些打擦边球、以期造成错觉的近似商标,也属于商标侵权范畴。“所以管你豹子变兔子,还是大写整小写,只要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销售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都是不容置疑的商标侵权行为。”
来源:《钱江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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