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克尔-乔丹宣布,他已经对中国乔丹品牌提出诉讼,控告对方侵犯自己的品牌权利。
这边厢在中国乔丹(QIAODAN)品牌刚刚被证监会批准上市,那边厢真正的“篮球之神”迈克尔-乔丹即宣布,他已经对乔丹品牌提出诉讼,控告对方侵犯自己的品牌权利。
在自己新推出的官方网站therealjordan.com里,乔丹通过一个视频宣布了这个消息。
“一个中国体育公司在没有我的授权情况下,用我的中文名在中国开展生意,”在视频中说,“看到有人这样侵犯我的形象权利,我感到很难过,我没有别的选择,唯有告上公堂。”
在诉讼文件中,乔丹声称乔丹品牌商标使用了他的中文通译名,并指出,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媒体就用“乔丹”来指代迈克尔-乔丹。
“这个名字以及人们对这个名字的喜爱感和辨识度是由我建立的,”乔丹说,“你看到美国的乔丹品牌(Jordan Brand)的时候,你会直接想到我——迈克尔-乔丹。我一直认为我的名声就意味着我的一切,这是我所拥有的东西。所以当有人利用这一点来占便宜的时候,我就必须要站出来保护它。”
“这无关金钱,而关乎于原则,”乔丹说,“你的名字就是你的DNA,我认为这是侵权,而我希望能够保护自己的声名。”
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乔丹体育),其商标主形象是美国篮球明星乔丹跃起扣篮,在中国以廉价运动鞋占据了相当大的农村市场,据媒体报道,其2010年销售收入达29.1亿元,并于2011年底过会,谋求上市。
百度百科上“乔丹体育”词条显著位置声明:“乔丹体育股份有限公司与美国NBA著名篮球运动员Michael Jordan无任何关联!乔丹体育2000年成立于福建晋江,非耐克旗下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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