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时间:4月19日(五)-5月1日(三)
活动范围:全馆
活动内容:全馆当日单笔结算满1000元赠100元电子礼金至新光天地卡内;满额即赠,以此类推,不足金额部分不予赠送。
动细则:
1. 本活动需持新光天地卡参加,电子礼金返至新光天地卡内,可分次使用,使用时直接从卡内扣除;
2. BIF小吃街、快餐厅、全馆餐厅、咖啡厅、超市、特卖会及部分专柜不参加(详情见各专柜明示);
3. 电子礼金赠送时间:2013年4月19日(五)10:00-2013年5月1日(三)22:00;
4. 电子礼金使用时间:2013年4月19日(五)10:00-2013年5月4日(六)22:00,逾期作废,未使用金额不能再次消费,但可用作退货扣回;
5. 不同新光天地卡内电子礼金金额不做转移,不予合并使用;
6. 使用新光天地卡补登积分和补录消费记录恕不参加本次活动;
7. 活动期间使用支票购物,实际到账时间在2013年5月1日(三)22:00之后,恕不赠送电子礼金;
8. 使用电子礼金消费,电子礼金金额:不并入其他消费记录中再次参加返还;不参加新光天地卡积分;不参加馆内同期其他任何活动;不开其发票;不兑换现金。
退货规则:
1. 顾客购买商品如需退货,请按新光天地活动退货规则执行,并在6F卡务中心固定款台办理;
2. 退货时,顾客需带齐所有消费凭证:小票、刷卡单、发票不齐全、赠品、积分未退还,恕不办理;单笔消费商品需全额退还;新光天地卡内电子礼金金额不足办理退货时,顾客需补足等额现金;
3. 4月19日(五)-5月4日(六)办理退货时,使用电子礼金予以返还,并可再次使用;4.5/4(六)之后退货,返还电子礼金可于办理退货起3日内,在参加活动区域各专柜使用;逾期未使用,视为顾客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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