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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店经营餐饮更便利

分享到: 评论0 花意浓  2016-8-31 14:03

    国务院印发《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后,北京市也出台了针对连锁经营企业的利好政策。昨日,北京市商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工商局、市食药监局六部门共同出台并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促进连锁经营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连锁企业最为关心的便利店餐饮项目经营、跨区域经营纳税问题以及政府监管等方面有了具体的利好措施。

  《意见》明确了系列政策措施,健全准入审批机制,对连锁企业试行“一区一照”登记,细化连锁便利店搭载简餐服务的食品经营许可标准。目前,北京便利店加载餐饮项目需要取得北京市食药监局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该证由原来的《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两证二合一而来。便利店需要按照餐饮业的标准进行审批,这一严苛条件使得便利店搭载餐饮项目门槛增高。2015年底关东煮和微波菜品可以取得餐饮许可,但是要事先通过环保审批,这导致便利店无法深入社区。

  在早餐“退路进店”的相关规划中,早餐车退出市场后,便利店将成为承担市民早餐的主要渠道,进社区成为政策所向以及市场需求。市商务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关于便利店搭载简餐服务的相关政策正在修订阶段,之前市商务委和市食药监局进行了将近一年的协调,新政策将在近期对外公布,便利店做餐饮将会按照散装、预包装食品(加热)的方式审核,这种审核方式比餐饮审核要求低,但是比一般的食品审核要求高,为便利店餐饮找到一个准入门槛。

  除了为便利店搭载便餐提供便利,连锁企业开店审批流程也将简化,税负也会降低。据北京商报记者了解,目前在北京市范围经营的连锁企业,每开一家店都需要办理一个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而将要试行的“一区一照”则免除了连锁企业快速开店而带来的程序繁琐。按照《意见》的相关规定,在同一区内开店,不用单独登记,只需要在原有的营业执照上添加新的门店即可。

  《意见》还提出,要合理降低连锁经营税负成本,落实连锁门店总分机构汇总纳税政策。国务院发布的《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工作方案》也明确提出,对连锁企业要求设立非企业法人门店和配送中心的,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设置障碍。对于连锁企业来说,同一法人下辖的分支机构一般是指那些直营店铺,前者应当将各店铺的利润或亏损加以盈亏相抵,然后再以冲抵后的利润基数缴纳所得税。这就是所谓总分支机构合并纳税。否则由各家直营店铺独立纳税,就会出现 “过度交税”的现象。但是当地政府一般考虑到税收问题,会要求企业分店也设立法人。

  市商务委表示,《意见》重在深入推进流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内贸流通创新发展,提升北京流通产业的组织化、集约化、现代化水平。后期将继续加强对全市连锁经营发展的统筹协调,建立促进连锁经营发展联席会议机制,各有关部门、各区人民政府将结合《意见》要求,出台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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